年终奖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企业有权决定是否发放、如何发放。因此,本次讨论的前提是企业规定了年终奖,如企业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另当别论。
基于年终奖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观点,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离职员工不能享受年终奖的,则应按规定执行。如果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有年终奖而未将提前离职的劳动者排除在外的,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年终奖。
假设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年终奖,但没有对年终奖如何发放进行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企业的年终奖是根据员工的考核情况进行发放的,并且已经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则应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如果企业的年终奖没有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而其他在职员工已经发放年终奖的,一旦发生争议,司法裁判机关可能会按劳动者的在岗时间,支持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因此,总的来讲,年终奖的发放以企业自主决定为原则,但也应符合一定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