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财假造可低价买入二手高档轿车,后因购车人催要将租赁车辆交付利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讯断,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134900元。 2014年8月,被告人张某谎称本身可以便宜买入二手高级轿车,通过此方法骗取被害人张某甲购车款50000元用于清偿债务和浪费。被害人张某甲多次向被告人张某催要车辆未果,于2014年9月30日将被告人张某驾驶的从重庆某汽车经纪有限公司租赁的奥迪A6轿车留下利用。 同年8月,被告人张某再次以相同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梁某84900元用于清偿债务和浪费。 因多次索要未果,被害人梁某于2014年9月告知被告人张某其朋友必要利用车辆,被告人张某遂于同年9月21日从重庆某汽车经纪有限公司租赁的宝马520轿车一辆交付给被害人梁某利用。 被告人张某将租赁的车辆交给张某甲、梁某利用后,重庆某汽车经纪有限公司发现GPS定位系统被破坏,多次联系被告人张某归还车辆未果,遂报警。 2015年3月6日,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法究竟,涉案车辆被追回并发还重庆某汽车经纪有限公司。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标,接纳假造究竟、遮盖原形的本领骗取他人财帛134900元,数额巨大,其举动已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犯法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法究竟,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