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初初)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改委下发了《关于调解我市主城区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销售代价的关照》,凭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低落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代价的关照》(川发改代价〔2015〕840号),对我市主城区都会燃气公司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销售代价举行调解。 根据《关照》,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销售代价由2.57元/立方米低落为1.87元/立方米,调解后的代价以2015年11月20日零时起的现实用宇量开始实行;2015年11月20日起,全省车用压缩天然气终端销售代价同一由3.70元/立方米低落为3.00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