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回家的时候,你注意过家门口的电梯吗?不管是啥样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经过你的同意了吗?你知不知道,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河南城市发展越来越快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 房价也越来越高 越来越多的人住进高楼林立的封闭小区 BUT!今天我们要说的并不是房价 你有注意过吗 在你每天进进出出的 电梯内、绿地旁、楼顶上…… 它可能是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 这些东西都相当于 一摞一摞的钱? 谁有权力让商家在小区弄广告牌? 小区广告是怎样进场的? 这些广告的收益又进入了谁的囊中?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十大经典判例。其中一个,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解读: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快去找物业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去哪儿了? 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因为这个问题在全国多数小区普遍存在,而广告收益,绝大部分居民却不知情。可这个《物业管理条例》是全国的呀!在很多小区,这基本上都是一笔糊涂账。说白了,很多人都吃亏了!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如果他们不作为,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