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当局相干部分获悉,《黑龙江省公事用车制度革新总体方案》、《黑龙江省省直公事用车制度革新实施方案》正式下发。 首批120余家省直单元将于下月启动公事车革新。哈市相干政策根据总体方案正在制订中。 车改时间 车改范畴 机构范畴: 各级党政构造(包括党委、人大、当局、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事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元)。全省其他事业单元、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事用车制度革新另行实施。 职员范畴: 车辆范畴: 取消一样平常公事用车,保留必要的秘密通讯、应急、欢迎、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亭车辆。 补贴尺度 各市(地)、县(市)要综合考虑本地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补贴层级与尺度,补贴层级及尺度划分可不与省直层级完全对应。 地处内陆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和七台河市辖区内公事交通补贴尺度不得高于中心尺度的130%;其他边境市(地)公事交通补贴尺度不得超过中心尺度的150%,辖区内市(地)和非边境县(市、区)的公事交通补贴尺度要与边境县(市、区)有所差别。 啥车保留? 保留部门执法执勤车 1.秘密通讯和应急用车: 省直部分可保留1至5辆车;市(地)党委、当局各保留5辆以内车辆;县(市、区)党委、当局各保留3辆以内车辆。 2.欢迎和调研用车: 省直各部分,市(地)党委、人大、当局、政协,县(市、区)党委、当局,留用数量不超过原有欢迎、调研车辆的35%。参改单元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现有体例内老干部服务用车等其他业务用车予以保留。 3.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分统一到场公事用车制度革新,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分仅限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司法、交通、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视部分。数量上,以原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体例为基数,省级保留30%、市(地)保留50%、县级保留60%以内。 车咋处理? 公然拍卖上缴国库 公事用车主管部分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然招标方法,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取消车辆举行综合鉴定评估后,以公然拍卖方法举行处理。处理公事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同级国库。 人咋安置? 多种方法设置岗亭 根据保留公事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职员岗亭,根据公然、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职员中,采用竞聘、综合择优等方法确定上岗职员。 对其他司勤职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亭等多种方法妥善安置。 还要做好相干职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事情,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职员与单元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干职员的合法权益,所需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如何监管? 保留车辆喷涂显着标记 要重新核定车辆体例,严禁超体例留用车辆。定向事情用车要严酷执行公事用车配备尺度。秘密通讯、应急公事用车和欢迎、调研用车要严酷按规定用途利用。执法执勤用车要严酷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亭利用。所有保留车辆,除定向事情用车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案件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事情用车外,应当喷涂显着标记。 公出范畴? 哈尔滨五个主城区 对参改的事情职员适度发放公事交通补贴,由其自行选择公事出行方法,在所在城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事出行不再报销公事交通用度。 省直在哈尔滨单元一样平常公事出行范畴界定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松北区。 执法车咋用? 严禁个人违规乘坐 严酷按规定利用执法执勤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利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法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元或下属单元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法转移、核销执法执勤用车的相干用度,不得既领取公事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执法执勤用车。 不配合咋办? 纪检监察审计监视 纪检监察构造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举行纠正和查处,审计部分负责对公事用车制度革新情况举行监视,并将革新后公事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用度、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视。 不配合公事车革新,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处理取消车辆,擅自处理车辆,违规继续利用已确定取消的车辆,擅自改变保留车辆用途等情形之一的,由公事用车主管部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分。 仲崇立 新晚报记者 董艳春 原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