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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履责 产权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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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报讯(记者马金)昨天上午,市城管局联合本报邀请市民现场体验“门前三包”管理。在化工园区大厂街道,一家销售电瓶车的商户屡次将电瓶车、物品等堆放在店外,被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商户将面临城管 ...

本报讯(记者马金)昨天上午,市城管局联合本报邀请市民现场体验“门前三包”管理。在化工园区大厂街道,一家销售电瓶车的商户屡次将电瓶车、物品等堆放在店外,被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商户将面临城管罚款和产权单位收取违约金的双重惩戒。

南京市化工园区自去年5月实行新版“门前三包”管理以来,城管部门着力从源头抓起,通过店招店牌行政许可和审批,发动驻区大企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参与管理,开展撤摊入室等创新措施,使城市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受罚的这家电瓶车店,就是源头管理的典型例子。”化工园区城管局副局长苏太云说,大厂街道驻区大企业很多,他们同时也是绝大部分沿街店铺的产权单位。城管部门多次召开驻区企业推进会议,动员企业在出租店面时,将“门前三包”责任义务与店家进行合同约定。“这家电瓶车店,屡次违反‘门前三包’规定,我们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还将对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大厂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魏毅君说,城管部门同时向店铺产权单位发出了《督促整改告知函》。随后,记者在该店产权单位南京永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根据租赁合同,因为没有按承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店家还要向产权单位交10%的月租金即600元作为违约金。“如果店家屡教不改,我们就按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永元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城管部门、产权单位的双重约束下,包括大厂街道在内,化工园区商家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倚门出摊、乱堆乱放等现象已明显减少。一年来,园区城管部门还陆续拆除了200多处占道经营摊点,引导这些个体经营者租赁沿街店面或进入农贸市场经营,明显改善了市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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