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很多汽车销售行业的人如今都在研究一份新的文件,这就是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汽车销售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新法规将在今年内正式实行,届时,从2005年起实行至今的《汽车品牌销售治理实行办法》将会废止。 有观点以为,新法规实行之后,传统的4S店销售模式将会终结。江苏省汽车生意业务治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宁以为,未来仍旧会有4S店,但它一统江湖的局面将不复存在。 现在,国内汽车销售的主流渠道还是4S店,这是由于老的治理办法对汽车销售实行的是品牌授权治理。这种制度形成了一个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的“闭环”,优点是方便治理,一定程度上便于保障服务质量,缺点则在于限制和减少了竞争。 随着汽车市场供需干系发生变化,老办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平等干系逐渐失衡,生产商常常干预干与经销商的谋划。另一方面,汽车销售市场出现服务质量下降、价格虚高、强制消费者购置保险等问题,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有数据表现,一些品牌汽车的零整比高达12∶1。消费者汽车的一些小问题可以通过简单修理解决,却往往被要求调换零件。 有业内人士以为,新的《汽车销售治理办法》最大亮点在于勉励汽车销售模式多样化,勉励生长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江苏省汽车生意业务治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宁说,汽车销售市场将会有三种业态并存,一种是4S店,一种是汽车超市或者大卖场,另有就是电子商务。 新的汽车销售办法出台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近两年来整车厂与经销商的矛盾加剧。由于市场供大于求,经销商卖车不顺利,但汽车厂商仍旧逼着经销商多拿现车,导致经销商库存量和资金压力加大。江苏省汽车生意业务治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宁说,2015年江苏有90%的4S店亏损: 新法规大幅削减了整车厂商对经销商的谋划干预干与,包罗不能压库和搭售、不能订定销量目标、不能让经销商承担广告宣传用度等。此外,在对经销商的授权限期上,规定“一般每次不得低于3年,但首次授权限期不得低于5年。” 新法规中另有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如何处罚的措施,包罗警告或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而对此,有人以为,对于“财大气粗”的汽车企业来说,这样的处罚太轻,约束作用有限。 商务部方面解释说,他们订定处罚规则首先要依据上位法,也就是《行政处罚法》,他们的处罚标准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订定的。中国汽车产业咨询生长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因此担心,新法规虽好,但未来具体实行起来却会有一些困难。(记者赵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