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退、逼迫搭售保险、配件只换不修、过分调养、小病大修……在汽车消耗的全过程中,不少消耗者都遭遇到各类花样繁多的“套路”。记者从长春市消耗者协会了解到,2016年长春市各级消协构造共受理汽车类投诉823件,占全市消耗投诉总量的8.11%。汽车销售办事不范例、“霸王条款”逼迫消耗、售后办事不范例仍是纠纷的重要形式。 相同保险项目4S店贵3000元 2016年11月,刘老师在长春市某4S店交付2000元定金购置汽车,商家答应可为其管理贷款手续。11月16日,4S店告知刘老师,因其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不能管理贷款。既然不能贷款买车,刘老师便要求退定金,但4S店表示非己方责任不予退还。后经消协构造调解,4S店才同意退还刘老师的2000元定金。 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透露,经长春市消协统计,在受理的823件汽车类投诉案件中,汽车销售办事投诉共361件,占汽车类投诉的43.86%。其中,不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不按购车款数额开具发票、在购车条款中设置“潜规则”等征象时有发生。一些4S店为了能多卖车,不惜进行虚假宣传和答应,诱导消耗者买车或交付购车定金,一旦发生题目,4S店却以种种托词拒绝退还。而一些消耗者不能正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概念,最终导致利益受损。 据钟萍介绍,在汽车销售过程中,除了办事不范例,“霸王条款”逼迫消耗题目也经常出现,重要会合在逼迫搭售汽车保险、收取续保押金上。由于贷款购车的业务量剧增,一些4S店以贷款购车必须在店内购置保险为由,逼迫消耗者高价购置保险。经统计,因捆绑保险引发的纠纷为92件,占汽车投诉的12.58%。不仅如此,有的4S店还要求消耗者缴纳车辆贷款期间的续保押金。不少消耗者并不清楚该要求是否合法,以为贷款购车车辆产权属共有,所以默认了4S店的要求。第二年续保时才发现,同样的保险项目店内和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有的竟然高出3000元之多。 “4S店逼迫要求贷款购车消耗者在店内购置保险,涉嫌逼迫性消耗,是一种侵权行为。”钟萍说。 “蒙”着修导致屡修欠好 购车难,修车也不易。长春市民姜老师于2013年在长春世捷汽车销售办事公司购置了一辆保时捷汽车,该车自2015年4月起出现主动熄火征象,多次维修仍没有解决妨碍。2016年2月,姜老师将此事投诉到消协,要求退车或换车。经调查,该车的环境没有达到退换标准,不能为姜老师退换车辆。但经调解,世捷公司对该车再次进行了妨碍排查,于2月23日将该车妨碍彻底排除,并进行了电脑升级。 长春市消协提供的数据显示,售后办事不范例引发的消耗纠纷在大幅增加,2016年涉及售后办事题目的纠纷为296件,占汽车投诉的40.49%。投诉会合在调养办事不透明、维修价格不明示、配件只换不修、过分调养、小病大修等。 对付引发纠纷的缘故原由,钟萍以为,一方面是由于部门4S店的售后办事水准无法满足消耗者的需求,特别是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不高,多次维修找不到妨碍的真正缘故原由,有时只能“蒙”着修,导致车辆屡修欠好。在受理的投诉中,因重复补缀引发的纠纷有127件,占汽车投诉的20.51%,一个妨碍就要补缀好几次的环境时有发生,个别消耗者的补缀次数多达20余次。 另一方面,对付汽车销售后出现题目,有的经销商找种种理由搪塞推诿,“三包”规定执行不到位的征象突出。尤其在退换方面,4S店一般会反复维修解决题目,实在不能修复且无法推脱时才予以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