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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以上豪车加征10%消费税?专家称有助调整消费习惯

2017-8-11 17:34| 发布者: robot| 查看: 1186| 评论: 0

摘要:   购置豪车,可能会被加税?  11月16日,有财经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有关部门正思 ...

  购置豪车,可能会被加税?

  11月16日,有财经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有关部门正思量在保留现有生产、入口环节征收消耗税的基础上,加征一道消耗税,征收对象为售价120万元以上的汽车,征收环节为零售环节,税率或为10%。

  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对汹涌消息(www.thepaper.cn)表现,有关部门是有在思量对汽车进行消耗税革新,但变革是在征税环节上,征税税率不变。

  “将现有生产、入口环节征收的消耗者,全部或部门调解到零售、批发环节,倒是没听说新增税率。”苏晖表现,针对汽车消耗税征收环节的革新,有助于让消耗者“明明白白地消耗”,“直观地了解地所缴税额,从而调解消耗习惯。”

  中国的汽车消耗税设立于1994年,当时按照汽车排放量设定了3档税率。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即是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即是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的税率为5%,征收环节为生产环节。

  2006年消耗税革新中,消耗税率由原有3档调解为6档。乘用车汽缸容量大于2L的税率有所提高。税率随乘用车汽缸容量同步增加,范畴为1%-20%。气缸容量在4升以上乘用车,适用最高20%消耗税税率。征收环节为生产和入口环节。

  最近一次汽车消耗税革新是在2008年。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耗税税率,同时低落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耗税税率。排宇量在3.0L以上至4.0L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宇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上调至40%;低落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耗税税率,排宇量在1.0L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近年来,关于高端轿车消耗税革新的呼声再起。

  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撰文指出,这一轮将调解消耗税征收范畴,优化税率布局,革新征收环节和收入分享措施,增强消耗引导与调节功效。

  必要指出的是,售价在120万元以上的乘用车,根本均来自入口渠道。

  平行入口车行业资深人士宋涛对汹涌消息表现,假如这次真的对豪车加税,或将是海内首次价外税落地,很难想象零售环节由谁来作为征税协助主体,作为零售的最终端向消耗者征税。此外,对付经销商来说,“税收明细得体如今销售合同上,现有的软件系统又必要全面升级。”

  不过,对付买家来说,一名行业人士对汹涌消息阐发:能买得起120万豪车的消耗者,对付10%价格的变革没那么敏感,该税率调解对市场影响有限。

  多名沪上豪华车经销商对汹涌消息表现,现在尚未听说针对豪车加税的环境。

  沪上一连锁集团的宝马经销商总经理对汹涌消息阐发:10%的税率确实会促使部门消耗者提前购车,“但假如不以排量厘定消耗税尺度,则对豪华车市场影响有限。”

  据他回忆,2006年、2008年两次大排量车消耗税落地前夕,豪华车品牌热卖,部门品牌还出现“捂车惜售”的环境。

  “不知道这次给经销商多少时间准备,2008年那次从公布到落地,只有两个礼拜。我们切合起征尺度的都为入口车型,由海内向海外订购,如要调解入口,必要至少3个月的缓冲。”上述豪车经销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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