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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出“信箱地址”工商登记模式

查看: 1206 | 评论: 0 | 发布者: qx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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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新华网海口10月16日电(记者张玉洁)海南省工商局推行“信箱地址”登记模式,市场主体只要“填一张表,盖一个章,签一个名”就可以投资创业办公司。15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发出了首张载有“信箱地址” ...

新华网海口10月16日电(记者张玉洁)海南省工商局推行“信箱地址”登记模式,市场主体只要“填一张表,盖一个章,签一个名”就可以投资创业办公司。

15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发出了首张载有“信箱地址”的营业执照。据悉,“信箱地址”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登记免费提供,在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独立区域办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进行独立编号依次分配给各类市场主体作为住所注册登记。

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局长潘永强介绍,“信箱地址”模式是在指定地点以信箱管理的方式进行编号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以及确定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是一种实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住所登记管理模式。

“‘信箱地址’登记模式实现了住所由有偿获取到无偿取得的转变,使市场主体从传统住所登记的繁杂手续中解脱出来。”潘永强说,“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对因实际经营地址变更或企业联系方式发动变化而查无下落、无法送达相关文件和进行行政指导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新的联系途径和新的监管手段。”

前来办理“信箱登记”的海南圣龙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表人王春月说,这个模式为企业省时、省力、省心、省钱。“以往企业来工商注册时首先要租好住所(公司)再根据住所地址申请注册公司,现在推出了‘信箱地址’,企业不仅能无偿的获得营业执照,还节约了人力和租房的成本。”

根据《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场主体按照自愿原则,向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服务部门同意并签署《市场主体信箱地址使用协议》后,即可凭该协议作为住所注册登记。

据海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信箱地址”模式是在不突破当前法律框架的条件下,充分发挥了便利准入、降低成本、可操作性强、便于管理等优势,顺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大势,并将和正在推行的“一照一码”等其他改革措施形成创新组合效应,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为全国工商提供可借鉴的“海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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